巴赫《第三号勃兰登堡协奏曲》(BWV 1048)是六首《勃兰登堡协奏曲》中的第三首,约1721年完成并献给勃兰登堡侯爵。乐队编制为三组弦乐(3把小提琴、3把中提琴、3把大提琴)加通奏低音,没有管乐。全曲三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以弦乐分组竞奏和全奏交替构成;第二乐章仅有两个和弦(常被视作连接或华彩引导),演奏者常即兴插入;第三乐章快板,为吉格舞曲风格的赋格式乐章。作品体现巴洛克协奏曲的“竞奏”原则,是弦乐合奏的经典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