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无伴奏六首组曲》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在1717年至1723年间,即他在科滕宫廷担任乐长期间创作的。这套作品由六首独立的组曲组成,分别编号为BWV 1007至BWV 1012。每一首组曲都采用了传统的巴洛克舞曲套曲结构,通常包含六个乐章:前奏曲、阿勒曼德舞曲、库朗特舞曲、萨拉班德舞曲、一首插入的舞曲(第一、二首为小步舞曲,第三、四首为布列舞曲,第五首为加沃特舞曲,第六首为加沃特舞曲或二重奏)、以及吉格舞曲。第六首组曲是为一把五弦大提琴(而非标准四弦)创作的,其高音弦(E弦)使音域更加宽广。巴赫的手稿已经失传,现存最古老的抄本来自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玛格达莱娜·巴赫,该抄本约作于1720年至1730年间,但其中第六首组曲的抄写者不详。这部作品在19世纪几乎被遗忘,直到1889年,13岁的西班牙大提琴家帕布洛·卡萨尔斯在巴塞罗那的一家旧书店中发现了这部乐谱的印刷版,并将其重新带回舞台。卡萨尔多后来花费了十多年时间钻研这套作品,并于1936年至1939年间录制了完整的唱片,极大地推动了其普及。如今,《大提琴无伴奏六首组曲》被视为大提琴文献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也是每位大提琴家的必修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