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勃兰登堡协奏曲》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于1721年创作的六首《勃兰登堡协奏曲》中的第三首,编号BWV 1048。这首协奏曲的配器非常独特,只使用弦乐器:三把小提琴、三把中提琴、三把大提琴,以及通奏低音组(通常由羽管键琴和低音提琴或大管组成),没有管乐器或定音鼓。全曲为G大调,采用快-慢-快的三乐章结构。第一乐章是活泼的快板,以有力的主题开始,各声部在模仿与对位中交织。第二乐章极其短小,在原始手稿中仅由两个和弦构成——一个属七和弦接一个G大调主六和弦,这可能是供演奏者即兴发挥的过渡性华彩片段,因此在现代演奏中常被扩展为短小的慢板乐章。第三乐章是欢快的快板,具有舞曲风格,采用了类似赋格的对位手法,各弦乐组之间频繁应答。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原始第二乐章的极简性,不同版本的录音或现场演出对这一部分的处理可能差异很大,但其余两个乐章的谱面内容在学术上明确无误。这首作品是巴赫最常被演奏和录音的协奏曲之一,展现了其卓越的复调技巧和对纯粹弦乐音色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