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ECT》最初由美国灵魂乐歌手奥蒂斯·雷丁(Otis Redding)创作并录制,于1965年作为单曲发行,收录在他的专辑《Otis Blue/Otis Redding Sings Soul》中。奥蒂斯·雷丁的版本讲述的是一个男人要求他的女人在回家时给予他应有的尊重,歌曲结构较为直接。然而,真正使这首曲子成为传奇的是艾瑞莎·弗兰克林(Aretha Franklin)在1967年录制的翻唱版本。她重新编排了歌曲,改变了歌词的视角和性别角色,加入了标志性的“R-E-S-P-E-C-T”拼写和“sock it to me”等即兴段落,将其变成了一首女性要求尊重的宣言。艾瑞莎·弗兰克林的《RESPECT》于1967年4月作为单曲发行,迅速登上美国公告牌百强单曲榜冠军,并在节奏布鲁斯榜单上同样夺冠。这首歌后来被广泛视为女权主义和民权运动的象征,并在1968年的第10届格莱美奖上为艾瑞莎·弗兰克林赢得了最佳节奏布鲁斯女歌手表演奖和最佳节奏布鲁斯录音奖。1990年,这首歌被选入格莱美名人堂,2002年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国家录音登记簿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