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的《Ce qu'on entend sur la montagne》(山中所闻),创作于1848至1854年间,是李斯特十三首交响诗中的第一首,编号S.95。这首作品直接取材于维克多·雨果的同名诗作,李斯特在总谱前引用了雨果的诗句,用以描绘自然界的宏大之声与人类苦难的悲叹之间的对比。乐曲采用单乐章交响诗形式,通过不同的主题和织体层次表现“山间所闻”——既有风声、雷声等自然音响的隐喻,也有牧歌、钟声及人类哀歌的动机交织。李斯特后来在1857年对总谱进行了修订,第二版更为常见。这首作品确立了李斯特在交响诗体裁上的开创性地位,其结构和音响观念对后世标题音乐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