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的《e小调第四交响曲》(作品98)创作于1884至1885年间,是作曲家最后一部交响曲,也是他交响曲创作的巅峰。全曲共四个乐章,第一乐章为有节制的快板,以e小调主和弦直接开始,带有忧郁而内省的色彩;第二乐章是E大调的中庸行板,以古老的教会调式弗里吉亚元素为特征,旋律悠长而温暖;第三乐章是一首谐谑曲,C大调,充满活力与民间舞蹈般的节奏;第四乐章是e小调的帕萨卡利亚变奏曲,基于一个八小节的固定低音主题,反复变奏达三十次,展现出巴洛克复调技法与浪漫主义情感的完美融合。这首交响曲于1885年10月25日在迈宁根首演,由勃拉姆斯亲自指挥,此后常被评价为他的“悲剧性”代表作,其严谨的结构、深沉的表达和精湛的管弦乐配器技法至今备受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