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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9: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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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悠悠爸爸 于 2018-1-12 20:00 编辑
不能说出版社没有出力白占收益。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既考虑到作者的权益,也考虑到知识的公益性质。所以,作者的收益是一直到作者去世后五十年或者更长的年限如七十年,而专利权则一共只授权二十年。在法定期限以后,知识则属于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传播,不受权利人的限制。
巴赫他们那个时代,没有著作权保护作者的权益,这是历史的遗憾。他们创作出来的音乐,已经是公共财富,如同山泉水,谁都可以使用,复制和传播。如同矿泉水公司卖水,虽然水不花太大成本,但要包装和卖出去是要成本的。不能说现在的出版社在白占便宜。因为是公共财富,任何出版社都可以出版巴赫他们的乐谱。但是由于市场范围小,印数少,乐谱自然价格高,但出版社实际上赚不了多少钱,远比不上通俗读物或者入门的乐谱赚钱。
而所谓的“书号”之类的东西,是天朝不准自由出版的门槛,跟知识产权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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