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版主太忙了,無暇顧及我提出的幾個問題.
我還是這句老話,在樂理範圍有爭議的東西极少. 不能對明顯不正確的東西置之不理讓人笑話. 所以還是我自己來解答了.
第一, { 2.(等于 全音符 + 一分音符 } . "一分音符" 應該是書寫"二分音符"之誤.
第二, 那個符點,就我記得的定義是,前面音符時值的一半. 不論前面音符時值多大,多小,它都取一半. 依此推理,第二個符點就應該是第一個符點時值的一半. 所以 { 6.(等于 二分音符 + 四分音符 +四分音符)} 是錯的. 最后那個點應等於 八分音符 才是對的. 為証實我沒記錯,特谷歌了一下. 得到如下資料:
第六節 復符點音符 |
復符點音符一般來說用的不是很多。
如果由於樂曲的需要,所唱音的音值比符點音符還要長怎麼辦呢?這時候復符點就派上用場了。那麼怎麼表示呢?很簡單,就是在符點的後面再帶上一個小兵,也就是在符點後面再加上一個符點,這種記法稱為復符點。標有復符點的這個音符也就叫復符點音符。這種復符點的算法是這樣的:前面一個圓點是表示增加了音符一半的時值,而第二個符點(也就是後面一個圓點)則表示它要增加前一個符點一半的時值。這樣兩個圓點加起來的總時值,是音符原有時值的四分之三。
譜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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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音樂時空-音樂課堂" http://big5.ccnt.com.cn/show/yykt/ketang.htm?file=15
第三, 已有琴友spyui 指出了.
{ 31.C大调谱表 } ??? 可能是4/4的拍號吧!! 肯定是 4/4 的拍號. 是正確的.
第四, { 34.全音 } ?? 這個大家都看得出吧, 是一個還原(回歸自然)的臨時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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