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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2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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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学制、学历层次专业代码 学制学历层次050401音乐学理论五年本科艺术管理四年本科音乐教育声乐四年本科器乐(主要招收钢琴,适量招收古筝和扬琴)理论0504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五年本科050417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四年本科050403音乐表演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五年本科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四年本科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西洋管弦(含打击乐器)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打击乐器)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050412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四年本科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关于招生范围与计划的说明   1、我院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在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因此,我院的具体招生计划将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我院后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www.whcm.com.cn),请考生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报考时间及地点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报名:2007年3月5日(星期一)至6日(星期二)  考试:2007年3月7日(星期三)开始  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方向及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 名:2007年3月12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二)  专业初试: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开始  专业复试: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开始  3、报名及考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 六、报名手续    1、湖北省考生提交“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复印件)。  2、外省考生交验所在学校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复印件);凡被要求参加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省份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报考,如浙江省考生在报名时向我院需提交“2007年浙江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各省名称不同)复印件。  3、提交本人近期两寸登记相片两张。  4、报名及初试考务费100元/人;通过初试者,办理复试手续并交纳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5、报考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方向)、录音艺术的考生实行初、复试一次性进行,报名及考务费共200元/人。 七、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声乐主修:演唱歌曲1首;演奏钢琴曲1首,并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其最后得分的结构为:声乐70%;钢琴30%。如加试钢琴以外的乐器得分超过80,则从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结构总分中加0.1分。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器乐主修:演奏乐曲1首(其中钢琴需另外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演唱歌曲1首。其最后得分的结构为:器乐70%;声乐30%。如加试非主修器乐的得分超过80,则从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结构总分中加0.1分。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理论主修:音乐综合知识(音乐欣赏常识、音乐理论常识、音乐表演常识、音乐教育常识、听音乐写短文);演唱歌曲1首;演奏钢琴曲1首,并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其最后得分的结构为:音乐综合知识40%;钢琴30%;声乐30%。如加试钢琴以外的乐器得分超过80,则从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结构总分中加0.1分。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⑵ 音乐学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音乐学(理论方向)  初试:音乐学基础   试卷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出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中的音乐常识;二是音乐学理论知识(含民族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  音乐论文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  复试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完整作品2首,其中钢琴作品的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849)。  面试:演唱(民歌2首、戏曲唱段1首),口头回答问题。  专业分结构:音乐学基础20%;音乐论文写作20%;乐器演奏20%;面试20%;专业基础[(视唱+听写)10%+乐理10%]20%,共计100分。   ②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笔试:艺术综合知识  面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任选一项)  A、钢琴:完整作品1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849;  B、其它乐器: 完整作品1首。  其它才艺表演(歌曲、舞蹈、小品、朗诵等任选一项)  问答  A、自我介绍(口头进行,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同时提供本人简历的文本一份);  B、就文化产业及音乐艺术行业的基本状况以及如何策划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提问作口头回答。  专业分结构:艺术综合知识30%;乐器演奏和其 它 才 艺 表 演 30%(乐器演奏20%+其他才艺表演10%);自我介绍10%(口头介绍5%+文字简历介绍5%);问答30%。  注:本方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可)。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乐理,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  复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视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2)视唱练耳方向  初试:乐理,视唱Ⅰ。  复试: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钢琴演奏,视唱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3、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采取必考与选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必考科目:   A、乐理;   B、视唱练耳(视唱在面试中进行);   C、面试(视唱,选试的乐器演奏,能力展示)。  选考科目:   A、基础和声;   B、乐器演奏(在面试中进行);   C、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   D、作曲Ⅱ(多声部写作);   E、音乐制作基础(自选音乐软件上机制作,详见说明③)。  说明:  ①考生可在上列选考科目中自主选考,选考门数不得少于两门(多选不限);  ②选考的科目请在报名时加以注明;  ③音乐制作基础的考试主要涉及音乐制作的常识性概念和MIDI录入的基本操作。考试采取机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考试设备上自选软件或音源,完成试卷中音乐片段(或小型乐曲)的录入。可选基本软件包括Cakewalk Sonar(4.0)、Nuendo(2.0)、Sibelius(3.0);可选基本音源包括Microsoft GS波表软件合成器、Cakewalk TTS、Hypersonic;  ④各科目均以百分制计分;  ⑤考生的所有参考科目的成绩都将记入专业总分及最后总分(专业总分与高考总分之和)。   4、音乐表演  ⑴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初试:乐理,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  复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指挥,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视唱(包括二声部弹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⑵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方向  初试:演唱歌曲1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2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音域测试。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注:报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备伴奏。初试时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过5cm以上的高跟鞋,复试自便。   ⑶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练习曲及不同风格的乐曲1-2首。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⑷ 西洋管弦(含打击乐器)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  管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断音及练习曲各1首。  弦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双音及练习曲各1首。  打击乐器演奏:演奏中级小军鼓教程、木琴曲各1首及849水平的钢琴练习曲1-2首及定音鼓教程练习曲1首。  古典吉他演奏:常用大、小调音阶各2条(两个八度以上);三、六、八、十度双音音阶;轮指练习曲或乐曲1首;巴赫小提琴组曲或鲁特琴作品任选1首;自选乐曲1首(5分钟以上)。  复试  管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断音及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并加试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弦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协奏曲第一乐章或技巧性乐曲1首,并加试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打击乐器演奏:同初试并加试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古典吉他演奏:自选乐曲(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并加试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⑸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应规模的乐曲)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应规模的乐曲)各1首、新作品视奏。   专业分结构:演奏95%;新作品视奏5%。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电子管风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1首(740以上程度)和大型乐曲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大型乐曲(风格不限)各1首、新作品视奏。   专业分结构:演奏95%;新作品视奏5%。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手风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近代中国或外国原创作品各1首(中外不限)、视奏新作品。   专业分结构:演奏95%;新作品视奏5%。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5、舞蹈表演与教育  初试:舞蹈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包括: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  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舞蹈模仿。  专业分结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八、文化科目考试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九、录取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结构比例为:专业分60%+专业基础分20%+文化分20%),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结构成绩(专业分60%+文化分40%),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考生,在专业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结构成绩(文化分70%+专业分30%),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指挥方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的专业考试仅是全部考试内容中的一部分,因此该专业考生持有的“文化考试通知单”不是“专业合格证”,仅是参加高考的凭证。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以考生的“专业总分”和“高考总分”分别过线为前提,再按过线之后的“专业总分”与“高考总分”之和,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指挥除外)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其它事项   1、报考演奏专业者,钢琴、低音大提琴之外的乐器自备。  2、已被录取的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4、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各种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6、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校园网上的招生信息。  7、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为便于我院招生办公室能随时与各位考生保持工作联系,各位考生在我院专业报名时,请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通讯联络方式)且核对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恕不负责。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维护:武汉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编:430060 版权:武汉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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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四川省艺术类考生按四川省招办艺术招生有关规定于2006年12月27日—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3月12日至13日到我院(省招办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在报考一个专业的同时兼报另一个(限一个)专业考试内容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和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准考证》。3月15日下午公布音乐非师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3月16日下午公布音乐师范类笔试科目考场安排;3月16日至3月18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其中非师范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科目的“练耳部分(听力及乐理测试)”笔试时间为3月18日上午,师范的“练耳(听力测试)”和“音乐基础与乐理”笔试时间为3月18日下午,所有笔试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我院张榜公布的为准;3月19日至3月24日期间进行面试科目考试,每个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考生面试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以考务办公室临时张榜公布的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四川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3、凡报考我院音乐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必须在四川音乐学院院本部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架子鼓外,其它乐器均自备。考生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乐器演奏及面试6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面试60分(要求:A. 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国乐曲一首;C. 自选巴赫二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或十二平均律复调乐曲一首);④指挥200分[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的某乐章,合唱指挥可准备指挥乐队作品或合唱作品二首(曲目自选,考生应自带曲目录音带或自请双钢琴伴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3. 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二)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面试100分(曲目自选1至2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数字娱乐音乐配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2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6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乐器演奏及面试12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 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60分;②中外音乐史基础120分(参考书目为: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③民族音乐基础100分(参考书目为:肖常纬编著《中国民族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篇-民间音乐”部分,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6. 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60分;②面试6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160分(参考书目为: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7. 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为: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钢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8. 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9.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歌曲四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歌曲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0.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不同风格的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歌曲演唱);流行歌舞专业:演唱200分,舞蹈片断200分(演唱和舞蹈片断考生自备CD伴奏带;舞蹈片断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1. 音乐剧、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②演唱300分(准备歌曲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或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断、朗诵100分(舞蹈片断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朗诵不超过3分钟)。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2. 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笛子、扬琴、柳琴、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3. 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4. 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5. 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其中一首可为复调乐曲,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6.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每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视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7.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可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韦拉·罗伯斯12首练习曲一首 (Allegro),自选轮指练习曲和中型乐曲各一首(中型乐曲要求5分钟以上),视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8. 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 :‖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乐曲、练习曲各一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 视唱:2至3个升降号,带有变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2) 练耳:听写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减7原转位(密集位置),单声部曲调。

  视唱练耳(二)(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有变化音与转调,视谱弹唱带伴奏视唱一条、和声性二声部曲调一条;(2) 练耳:听写简单二声部、单个和弦(三、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及开放排列)、和弦连接(包含大、小三和弦、II7V7及其转位)。

  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数字娱乐音乐配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2) 练耳(听力及乐理测试):①单音、音组:基本音级与少量变化音级;②音程:纯四、纯五、纯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以大、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涉及少量增三、减三与七和弦;④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⑥乐理知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

  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8)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9-18)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20分、听力及乐理测试8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

19. 音乐教育专业:①声乐120分;②钢琴120分;③视唱练耳100分[识谱视唱20分,练耳(听力测试)8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6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0. 音乐舞蹈专业:①声乐60分;②钢琴60分;③视唱练耳50分[识谱视唱10分,练耳(听力测试)4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30分;⑤舞蹈表演100分;⑥形体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考试范围及要求:

  1. 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2. 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3. 视唱练耳(识谱视唱、听力测试):(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2) 练耳(听力测试):①单音、音组:基本音级与少量变化音级;②音程:纯四、纯五、纯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以大、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涉及少量增三、减三与七和弦;④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节拍与节奏型。4. 音乐基础与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及现行中学统编音乐教材。5. 舞蹈表演:自选舞蹈片段(考生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6. 形体:软开度、力度等。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1—20)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音乐学院院本部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表演类专业

21、戏剧表演、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2、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篇,要求基调把握准确、节奏变化鲜明、嗓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语言(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声、韵、调、音变要求准确、清晰,语言表达流畅自如);③即兴命题评述(要求普通话标准、口语流畅、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 舞蹈表演类专业

  23、 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中国舞表演、中国舞表教合一、现代流行舞蹈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编导类专业

24、媒体创意、传播学、广播电视剧本创作与导演、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与编导、影视剧译制、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专业:①影视片(剧情片、记录片、专题片、广告片等)分析(笔试);②命题编讲故事;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以口试形式应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21—24)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3月20—21日上午专业报名,3月22日下午公布考试顺序,3月23—27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3月24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

(七)美术类专业

25、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艺术、数码媒体艺术、装饰绘画艺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卡通艺术、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专业:①素描:人物头像或人物半身像;②色彩:静物;③速写:人物动态。素描、色彩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速写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不能带画架);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注:凡报考以上美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各专业仍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3月30日专业报名,3月31日上午看考场,3月31日下午至4月1日专业考试。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九、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四川省内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已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其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0816)6357996

(二)根据四川省招办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省招办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参加考试。

(三)声乐(含美声、民族)、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考试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须检查发声器官。

(四)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各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五)身高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剧、戏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3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八)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九)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个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一)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十二)四川省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7—28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7日—11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十三)考生在专业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十四)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十五)邮购简章汇款5.00元。

(十六)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七)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07年省外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学院主页:http://ww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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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2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海音乐学院:

太多了`````发个链接自己去看啦

http://www.xhzsb.com/uploadfiles/file/xh2007_bk_zsjz.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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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2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音乐学院 1、报考方式与时间: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⑴报名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shcmzsbm/⑵报名时间:2007年1月1日—2007年2月15日⑶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网址如下):http://www.shcmusic.edu.cn/shcmzsbm/Flow.html⑷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7年3月1日—2日⑸报名信息确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介绍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⑶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⑷报名初试费100元、复试100元、三试费100元。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500元。 ⑸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市)所规定的《200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凭该“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⑹外省市考生,所报考专业若在当地音乐类统考范围内的,应先参加当地的统考,报考我院时须持有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3、考试时间和地点 上海考试时间:2007年3月3日起。 上海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外地考点 重庆:招收音乐剧专业方向,该考点只进行专业初试。报名时间:2007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考试时间:2007年2月25、26日报名、考试地点:重庆艺术学校(重庆市杨家坪兴胜路1号)联系人:刘征宇 联系电话:023—66329935★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上海音乐学院2007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院校。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录取 1、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折算后规定史论专业不低于70分,表演专业不低于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籍考生、委培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考生。 六、其它规定事项 1、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3、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4、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6年12月 注:部分专业考试大纲另附。 报考专业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指挥、音乐学专业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创作、指挥、音乐评论等实践经验;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作曲、指挥专业要求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近关系转调);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民作、民指能演奏一种以上中国乐器)。 二、指挥专业方向: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知识和视唱、视奏有一定难度的曲谱,并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演奏钢琴必须达到规定的程度(乐队指挥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合唱指挥要求莫谢科夫斯基练习曲程度,可以加试其它器乐表演或声乐表演);熟悉了解中外经典音乐作品和体裁风格。 三、键盘乐器、管弦乐器、中国乐器、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对所报考的演奏专业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程度,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四、演唱专业方向:能较完整地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和民歌,音准、节奏、音乐感好,音乐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能视唱五线谱,有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基础,口齿清楚,嗓音条件符合专业训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均匀,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专业成绩前3名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不低于0.5。 五、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要求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音乐音响综合评鉴能力;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奏)五线谱技能;有音乐音响的入门知识和初步和声学知识(离调),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单旋律歌曲、旋律发展);较好的外语能力;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 六、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好;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常识,普通话会话能力好;有一定的钢琴、声乐基础及应用能力;并有良好沟通能力。 七、音乐剧专业方向: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发声方法正确,音乐感好;形体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具一定的演说能力;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具有乐理和视唱五线谱的基础;要求外语能力好。对考生中个性突出,会演奏乐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其他事宜 1、所有表演专业考生均须参加各专业初试。2、表演专业的考生,专业复试合格后,还须参加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音乐剧专业只需参加视唱练耳考试)。3、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另加听觉器官检查;演唱专业考生初试后须进行身高和发声器官的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4、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各系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5、各专业考试科目中的“乐理”、“视唱练耳”均按考纲所规定的内容、程度、级别等进行考试。6、开办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教育综合能力测试考前辅导班,额满30人开班。(1)报名日期:2007年1月8日开始(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办法:携本人一寸报名照三张至本院招办办理(教学楼203办公室); (3)课程安排:每期乐理10节课、视唱练耳10节课;第一期:2007年1月20~29日;第二期:2007年1月30~2月8日。 (4)音乐教育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辅导班定于2007年2月5日举行一次。★ 所有辅导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7、 招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76411或021-64370137×2137邮政编码:200031本院网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咨询招生事宜及去年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请拨打声讯电话:021—16867318;查询成绩及录取与否,请拨打021—16862318。★我院另有艺术管理和音乐科技与艺术两个专业招收普通类本科考生(简章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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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2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我这辈子都没这机会了!~~

看到这些,我内心悔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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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1 1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中个500万,回来想读什么就读什么!
生命不熄,恋琴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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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们!
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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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6 1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都想死
-鱼是一种单纯的动物,这家伙住在水里,一辈子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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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8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成人读的音乐学校,怎么报考?具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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