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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四川省艺术类考生按四川省招办艺术招生有关规定于2006年12月27日—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3月12日至13日到我院(省招办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在报考一个专业的同时兼报另一个(限一个)专业考试内容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和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准考证》。3月15日下午公布音乐非师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3月16日下午公布音乐师范类笔试科目考场安排;3月16日至3月18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其中非师范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科目的“练耳部分(听力及乐理测试)”笔试时间为3月18日上午,师范的“练耳(听力测试)”和“音乐基础与乐理”笔试时间为3月18日下午,所有笔试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我院张榜公布的为准;3月19日至3月24日期间进行面试科目考试,每个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考生面试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以考务办公室临时张榜公布的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四川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3、凡报考我院音乐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必须在四川音乐学院院本部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架子鼓外,其它乐器均自备。考生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乐器演奏及面试6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面试60分(要求:A. 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国乐曲一首;C. 自选巴赫二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或十二平均律复调乐曲一首);④指挥200分[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的某乐章,合唱指挥可准备指挥乐队作品或合唱作品二首(曲目自选,考生应自带曲目录音带或自请双钢琴伴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3. 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二)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面试100分(曲目自选1至2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数字娱乐音乐配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2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6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乐器演奏及面试12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 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60分;②中外音乐史基础120分(参考书目为: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③民族音乐基础100分(参考书目为:肖常纬编著《中国民族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篇-民间音乐”部分,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6. 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60分;②面试6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160分(参考书目为: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7. 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为: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钢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8. 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9.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歌曲四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歌曲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0.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不同风格的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歌曲演唱);流行歌舞专业:演唱200分,舞蹈片断200分(演唱和舞蹈片断考生自备CD伴奏带;舞蹈片断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1. 音乐剧、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②演唱300分(准备歌曲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或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断、朗诵100分(舞蹈片断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朗诵不超过3分钟)。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2. 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笛子、扬琴、柳琴、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3. 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4. 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5. 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其中一首可为复调乐曲,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6.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每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视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7.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可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韦拉·罗伯斯12首练习曲一首 (Allegro),自选轮指练习曲和中型乐曲各一首(中型乐曲要求5分钟以上),视奏]。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18. 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 :‖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乐曲、练习曲各一首]。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 视唱:2至3个升降号,带有变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2) 练耳:听写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减7原转位(密集位置),单声部曲调。
视唱练耳(二)(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有变化音与转调,视谱弹唱带伴奏视唱一条、和声性二声部曲调一条;(2) 练耳:听写简单二声部、单个和弦(三、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及开放排列)、和弦连接(包含大、小三和弦、II7V7及其转位)。
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数字娱乐音乐配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2) 练耳(听力及乐理测试):①单音、音组:基本音级与少量变化音级;②音程:纯四、纯五、纯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以大、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涉及少量增三、减三与七和弦;④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⑥乐理知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
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8)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9-18)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知识(三)”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20分、听力及乐理测试8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
19. 音乐教育专业:①声乐120分;②钢琴120分;③视唱练耳100分[识谱视唱20分,练耳(听力测试)8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6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0. 音乐舞蹈专业:①声乐60分;②钢琴60分;③视唱练耳50分[识谱视唱10分,练耳(听力测试)4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30分;⑤舞蹈表演100分;⑥形体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考试范围及要求:
1. 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2. 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3. 视唱练耳(识谱视唱、听力测试):(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2) 练耳(听力测试):①单音、音组:基本音级与少量变化音级;②音程:纯四、纯五、纯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以大、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涉及少量增三、减三与七和弦;④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节拍与节奏型。4. 音乐基础与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及现行中学统编音乐教材。5. 舞蹈表演:自选舞蹈片段(考生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6. 形体:软开度、力度等。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1—20)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音乐学院院本部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表演类专业
21、戏剧表演、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2、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篇,要求基调把握准确、节奏变化鲜明、嗓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语言(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声、韵、调、音变要求准确、清晰,语言表达流畅自如);③即兴命题评述(要求普通话标准、口语流畅、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 舞蹈表演类专业
23、 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中国舞表演、中国舞表教合一、现代流行舞蹈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编导类专业
24、媒体创意、传播学、广播电视剧本创作与导演、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与编导、影视剧译制、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专业:①影视片(剧情片、记录片、专题片、广告片等)分析(笔试);②命题编讲故事;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以口试形式应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21—24)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3月20—21日上午专业报名,3月22日下午公布考试顺序,3月23—27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3月24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
(七)美术类专业
25、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艺术、数码媒体艺术、装饰绘画艺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卡通艺术、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专业:①素描:人物头像或人物半身像;②色彩:静物;③速写:人物动态。素描、色彩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速写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不能带画架);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注:凡报考以上美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各专业仍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3月30日专业报名,3月31日上午看考场,3月31日下午至4月1日专业考试。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九、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四川省内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已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其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0816)6357996
(二)根据四川省招办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省招办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参加考试。
(三)声乐(含美声、民族)、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考试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须检查发声器官。
(四)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各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五)身高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剧、戏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3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八)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九)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个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一)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十二)四川省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7—28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7日—11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十三)考生在专业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十四)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十五)邮购简章汇款5.00元。
(十六)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七)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07年省外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学院主页:http://ww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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