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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凡 加拉米安是当代最著名的小提琴教育家,他培养了拉宾、祖克曼、帕尔曼、郑经和等小提琴大师,他的著作《小提琴演奏和教学的原则》是花了12年的时间写成。是当代小提琴教学的经典。我于93年买到此书,受益非浅。先将一些抄录在此,以与大家共学。
第一章 技巧和表现
音质、音高和节奏是所有音乐的基本因素。技巧必须和音乐表现结合在一起才能进行成功的演奏,演奏的良好成果由下列三个因素所决定。
1、 生理因素
2、 精神因素
3、 美学因素
绝对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
属于绝对价值的有:(1)对技术的全面控制:(2)对所演奏的音乐的彻底了解,包括对和声和曲式的了解,这些要求明显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能把声音拉得准,节奏准确,能够演奏各种弓法和音色的变化,这些能力肯定是永远不会过时的。即使你使用某种揉音所演奏出来的某种音色是不符合当地当时的要求(不符合风格和内容的要求)但是能演奏出这种声音的能力却不会变成废物,因此它一定会在那些具有绝对价值的技术能国的项目中有自己肯定的地位。
相反地,相对价值的东西是讲音乐演奏中的表现问题。音乐表现,顾名思义,它包含着强烈的主观因素,也就是演奏者个人对这个音乐应当演奏成什么样子的概念。由于这种主观性的因素是受趣味、风格、潮流(它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代而异)的强烈影响,所以音乐表现的问题就属于有相对价值的范围之内。
巴赫希望把他的作品演奏成什么样子的话,仍然有这样的问题,是严格按照巴赫当时的时代风格来演奏呢?还是把它演奏得适合于现代人的想法、手段和环境呢?这是一个有着很大分歧的问题,不可能有结论性的答案。关于在巴赫的作品中使用跳弓的问题。有一种学派反对使用它,认为当时还没有这种弓法,另外一种学派则主张使用这种弓法,他们的理由是,如果巴赫当时知道这种弓法的话,他肯定会赞成使用它的。不同的人演奏同一首乐曲时可以有多么大的变化范围,也说明为什么属于音乐表现的这些问题必须属于相对的,或是说属于可变价值的范围之内。当一个学生达到应有的艺术水平时,都会形成他自己的见解,有自己的选择,负起自己的责任。所以从根本上讲,学生必须充分地掌握各种技术手段,以便能把他们的艺术想法充分地表现出来。
技巧的类型
技巧是头脑指挥生理做出所有必要的左右手、手臂、手指的演奏动作的能力。能真正准确地有控制地去做到各种最精细的音乐表现要求的能力。
音准
良好的音准主要是建立在由耳朵指导的触指感觉上的。手逐步学会依靠对琴颈的感觉找到自己适当的位置(在高把位则是依靠琴的的身体)。在这样找到手的位置之后,手指
通过触觉也就逐步获得了正确的位置和伸张感,它们都是受耳朵的帮助、指导和控制的。
安放好手的框子,也就是手指的基本位置,在任何把位内的1、4指的八度音程。在这个八度框子之内,2指和3指各有两个位置,一个是方形的,一个是伸长的。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音准因素是关于双接触的原则,在讨论手的位置时,我们已经简单地谈到这个问题了。左手要有两点和乐器相接触,以便正确有把握地找到它的位置。
手一直离开琴颈,只有拇指和它接触,那它就无法稳定地,有把握地建立起自己的位置,也无法在换把中指导它的距离。
在低把位双接触点是用拇指和食指边,各在琴颈一边与琴颈相接触 ,这种接触不必是始终不断,接触应当非常地轻微,因为接触越轻也就越敏感。
一个例外是演奏那些有表情的乐句,为了使揉音动作更方便,可以使手放掉双接触,只留下拇指与琴颈相接触。
从第四把位向上,手本身和琴身相接触,代替了食指,形成了第二个接触点,在这里食指侧边可以,而且必须离开乐器,因为三个接触点是没有什么用的。三点接触对手的定位没有增加什么,而对手的活动性,特别是揉音妨碍极大。
从第五把位向上,拇指和手与乐器的不同部分相接触,但是双接触的原则仍然是保持住的,对于拇指特别短的人,在演奏非常把位时可以完全离开琴颈,而到琴的右面的边板上去,这里仍然是拇指和手的下半部与乐器的双接触
(很抱歉,没有扫描仪,只能抄录,以后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