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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50102在2014-1-31 8:00:00的发言:
呵呵,是挺纠结的。大过年的,希望有个好心情,暂时忘掉这件事。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应该是一个误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谁也不会做出这种小人的事,误会的焦点在于双方都有记录本,而双方都只相信自己的记录,而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单方面的记录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应,仅可作为参考。你交没交是一回事,而有无证据是另一回事,所以这事闹到法官那里去,法官也判不了。其实生活中很多这样没有答案的事情,不是什么事情都有答案的。尽管你已经做得很好,十分的讲道理,也十分的豁达。
換上我处理这事,我会暂时把这事放在一边,还是要看这个老师究竟教琴教得怎样,这一年来小孩到底学得怎样。如果还行,再想办法沟通,消除隔阂。轻易换老师不是好办法。如果觉得不怎么样,那就赶紧去找好老师,600元就当买个教训了。说实在的,现在社会上教琴的多,真正的好老师凤毛麟角,那要看你的缘分了。
看来我处理得真不够好,当时也不够冷静了,最主要还是自己不够细心,做事也欠妥当,600确实小数目,自己也太顶针了,也不知为什么要坚持。就是一个误会,但从这事也发现这位年轻老师也比较无情的,也许现在老师都这样,反正不缺学员更本也无所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