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拉琴,虽然起步晚了许多,但我希望以后能以拉琴为职业,教些小学生、业余爱好者,或者能混进某个小乐队。不为赚钱,只是真的很喜欢。所以我理解LZ的心情,喜欢的事情不被别人理解。可是话又说回来,LZ也应该不只是对世俗的不满,也应该对别人有所理解。你有权力去热爱小提琴,别人也一样有权力去厌恶它。 现在我的工作比较轻松,但我从不在单位做工作以外的事,从不在领导面前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我不赞成LZ在工作单位练琴,即使在下班时间。工作单位是工作的地方,下班时间可以加班,但下班时间在单位练琴,哪怕你拉得和大师们一样好,领导也会不高兴的。这就是场合的问题,如果你在单位的庆功宴会上表演一个,领导们也许还会欣赏。 师傅说:要想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所以LZ还是在家里拉上窗帘,关上窗户,装上消音器独自享受,或者在老师和小提琴爱好者那里敞开了尽情拉。和理解支持你的人在一起,会比现在的做法更有乐趣,也不会有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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