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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点看法:  让我们从对不适合当教师类型的人的不愉快的回顾转到对应该健全的和名符其实的教学谈一下,看一下那些有权利称自己为真正的小提琴教师。我把他们分为3类,简称为,基础教师、示范教师和艺术教师。 所谓基础教师是指这样的教师,他具有多年的教琴经验,因此对学生的训练能够从它的基本功角度加以分析,冷静而客观地提出批评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学生的小提琴技巧。用于给学生的基本功(音准、换把、颤指、右手的基本动作、运弓及弓与弦的接触点)打基础的老师的指导,为他攀登艺术高峰(无论是业余还是专业)的障碍排除,对学生来讲机械动作的障碍已不存在.这是最基本的"德"吧. 25楼亚伦说得好大家看看. 当老师还得示范,是教琴的方法,弓都拉不直且不笑话.怎能和"大师"相提并论??一个由于得到好的基础教师的教导,而首先在启蒙阶段受教于一位示范教师从而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步达到成熟.学生的学习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从它最后产生的效果来看,可以说是非常充分的。 实际示范即“我拉给你看”的方法在教学中是否必要的,如果是为了提高一般学生的质量,不必要;但是为了使潜伏于学生内心的精神价值得到最充分的发挥,有必要。任何乐器都不会演奏的音乐批评家常常用这样的说法为自己辩解:“不一定需要知道怎样作汤才能判断汤的味道如何”。如果为不需要“为学生演奏”理论辩护:想利用这个说法,他们得把它改为:不一定本人需要会做汤,才能知道应该怎样作汤吧。一个好的教师收了家长的钱就要对学生负责任。 基础和示范合二为一就是所说的艺术教师。至于主观和客观或思考和直觉是否有可能完全融合一起,这当然是另外的问题。但是每一个教师部应该力求作到这种融合。 小提琴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学与教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学的人只有自己学习的经验,而教的人则必须对家长和学生负责。 请大家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