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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 严把论坛风气 各位琴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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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 1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左嗓子在2013-2-2 13:31:00的发言:
本人居然被删帖56次!有那么坏吗?不明白为何! 不上就不会被删了吧?

谁删的。。。。我一共删帖最多2,3次。。。。。 我挺你。
发表于 2013-2-2 14: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类使用的器具都是发明出来的,提琴不是发明出来的难道是上帝造的?如果小提琴不允许超发明创新,那碳素提琴、夹板提琴又是怎么冒出来的?
发表于 2013-2-2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继续努力!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4: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庞熔在2013-2-2 14:10:00的发言:
任何人类使用的器具都是发明出来的,提琴不是发明出来的难道是上帝造的?如果小提琴不允许超发明创新,那碳素提琴、夹板提琴又是怎么冒出来的?

不是上帝创造的 也不是发明的 是用手一点点儿磨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提禽兽在2013-2-2 16:42:00的发言:
我发帖无偿向有需要的人提供电子版琴模图被删,奇怪?难不成要收费才给发帖?传一下,也就随手之劳。管得过严也不合适。不FD不F射灰不谈整枝不涉黄没恶意(不好意思,过滤词太过),这有神马呀?

找鱼儿了解 版面技术不知道 无删帖。
发表于 2013-2-3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上帝创造的 也不是发明的 是用手一点点儿磨出来的 "不是上帝创造,也不是人类发明,难道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不创造发明手就可以做出来吗?
发表于 2013-2-3 17: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你在发帖的时候有自我陶醉倾向。
发表于 2013-2-3 1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提禽兽在2013-2-3 17:09:00的发言:

删就删,反正不是帖子问题,是管理员的认知问题。还有一个谈论少走弯路的帖也糟删除,本来要继续写下去的,继续讲故事的,只好作罢。这些本来是善意的,启发性的……。删我的不要紧,别人类似的帖最好不要删。

非商家不能留联系方式,这是本版的共识。如果有异议选择不服从,可以有三个步骤可供选择:1、选购任意广告即可留联系方式。2、没有精华帖的锁定ID。3、有精华帖的留其精,其它没价值的帖全部消失,锁定ID。

 

这是论坛管理标准化程序

发表于 2013-2-3 22: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提禽兽在2013-2-3 21:02:00的发言:

版主,这算什么留联系方式?在“信息”都是公开的,谁都能查到,再说有的连QQ号都没留的不也照删。如果那么有原则,最好琴友聚会都不要搞。反正你们有权删帖,爱删就删,我还省点事。再说,站内留言,也是可以联系的,最好就关掉。

我不是版主,该怎样就怎样。
发表于 2013-2-3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同意小于同志的报告,还是有一点限制比较好。
发表于 2013-2-4 0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春节快到了,我首先祝各位老师和琴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工作顺利、琴技猛进。 我完全拥护于版主的提议。 自从我05年找到这个论坛后,无论我身在何地,一直全心关注。因为这里确实是一个学习、交流小提琴演奏和制作技术的极好平台,我虽不会制作,但在初步演奏技巧和提琴保养维修等方面上学到了很多;而且这个论坛上的人都十分和谐友善。 我想补充的只有两点: 1、发贴的人要尽可能科学点,踏实于反复的实践,真正地把一些好的经验教训和创新成败传达给大家,而不要说大话、假话,哗众取宠,不要趾高气扬,容不得别人说个“不”字,也不要有带任何商业目的忽悠。 2、跟贴的人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参与讨论,始终抱着向别人谦虚学习的态度,即便自己高人一筹也不要老不服气和鄙视别人,有不同意见也应真诚地表达,这样才能在学习和讨论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真实水平。(说得不对,请大家批评。)
发表于 2013-2-4 1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个网就是因为喜欢乱删帖,甚至有时候的理由都有点雷人--在另一个网站发过的帖,禁止再在这个网发,最后搞到开始走向衰落,我看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很痛心。
发表于 2013-2-4 1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有56个被删,难道我的罪行如此严重如此之多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3-2-4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左嗓子在2013-2-4 16:52:00的发言:
我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有56个被删,难道我的罪行如此严重如此之多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

我,看我几个被删就知道。常在岸边走,哪有不湿脚。
发表于 2013-2-4 1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左嗓子在2013-2-4 16:52:00的发言:
我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有56个被删,难道我的罪行如此严重如此之多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

左兄稍安勿躁,被删帖有一种现象说给你分享:你若是跟了主题被删的帖子,那就算是借光了。在下曾不幸躺枪。
发表于 2013-2-4 2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虎去山尤在,山在虎还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只要诸位都安在,还怕没有机会发帖?
发表于 2013-2-4 2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小提琴制作艺术”这本书的人,可以仔细看一下第39页。
发表于 2013-2-5 1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以后删帖后通知一下被删者究竟是什么内容,否则被删者莫名其妙,还会发同样内容的帖子!管理员有你的权利,但发帖人也有发帖权利!所以至少删帖要有理由,更应该让被删者明白为什么被删!否则的话,这个网站的存在就有问题了,究竟是版主的网站还是网友的网站?企业老板是企业的代表人,不是企业的主人!
发表于 2013-2-5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左嗓子在2013-2-5 10:32:00的发言:
最好以后删帖后通知一下被删者究竟是什么内容,否则被删者莫名其妙,还会发同样内容的帖子!管理员有你的权利,但发帖人也有发帖权利!所以至少删帖要有理由,更应该让被删者明白为什么被删!否则的话,这个网站的存在就有问题了,究竟是版主的网站还是网友的网站?企业老板是企业的代表人,不是企业的主人!

如果觉得“删帖数量”会损害到个人的名誉之类的想法,那么本站将没有那么大的保护力度。因为这对我来说只是最基本的管理程序,每个会员都会有被删帖的机会,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事,而是管理的需要,比如垃圾信息定期处理、沉淀信息定期归档,这些系统的例常维护都会让论坛所有人“删贴数量”出现变动,会员注册时间越长久,通常删帖数量最多,除非他从不发言,就这么简单。
发表于 2013-2-7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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