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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虽然层主已经不是拉琴的人似乎没有发言的立场,……但是层主深刻理解小提琴对于主人之重要程度不逊于掌上十指。一个人会把自己的十指借出吗?似无可能。钱财可以舍得,最坏不过雪过无痕;车马可以舍得,最坏不过另寻代步。层主无意质疑朋友的真诚和保管能力,但是这与这些都没有关系。总是有一些必须规避的禁区,这是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必要前提。层主多年前借给一个朋友一册精装的鲑鱼河谷萨迦,虽然不甚值钱,却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书,结果几天以后他用一脸抱歉的神情还给我一本显然浸泡过已经变形的下场可怜的书。他一再抱歉,我也无意对朋友苛责;毕竟当初把书借出的是层主本人,此时苛责朋友是不是也于理不合?如果当时就果断拒绝呢?提琴于爱琴人,正如书于爱书人。并不自认是一个吝啬的人,然此两种,层主决不妥协绝不出借。即使层主当初的提琴仅价值400人民币不到,然而提琴对主人的价值并不完全由原料、做工以及音色决定。对主人来说,伴随自己的提琴就如同十指一般,谚云十指连心,可见不仅是肉体,也是灵魂的一部分。即便是一把旁人眼中最次等的琴,也不妨碍爱琴人本人对琴的珍重和宝惜。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