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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ob197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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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教师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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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争气者,勿与辩也。
发表于 2007-1-17 2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ommp在2007-1-9 12:27:00的发言: ]

道者,路也。小提琴之道就是小提琴学习目标的一条路,老师是应该把学生引导到正确的路上来的。

嗯,这个道的确应属"道道"的道, 这里要说"道理"还真讲不出多少,要讲出来,多半牵强附会,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2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alun在2007-1-17 19:43:00的发言: 有争气者,勿与辩也。

不要论断,不要争竞。

用爱心相互扶持,用和平彼此联络。

发表于 2007-1-17 2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题说的"教师"是专指小提琴教师还是泛指呢?如果是专指,我也凑个热闹说几句,小提琴教师要干的应是1.象个医生.要懂得辩症,学生身上的大大小小的病都能发现,并知到它的起因,做到这点已经很不容易,然后还要懂用药,用适合的,最有效的药去治,药到病除.但有两种病是无法治的:不练琴和心中对音乐没感觉.其他都可治.2 还要象心理医生,知道哪些病其实不是真病,是心理上的病,要心理疏导,3 还要象天使,诱导学生热爱音乐,热爱拉琴.老师能做这么多,足矣!
发表于 2007-1-18 1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alun在2007-1-17 19:43:00的发言: 有争气者,勿与辩也。

好兄第,但不辨不行啊,学术这个东西是认真的。

我把“引用”给张冠李戴了,误了一些人的知识点,我很是不好意思。论坛领导给指正了,我就 得快改,如今正确了,我也学了东西。

由于我“才疏学浅”,又随意“引用”,最终误导他人吗?

事后我查了注释,不知又否,大家批抨指正。

希望大家也把“孔子说”改为“韩愈”说———,谢谢|

发表于 2007-1-18 1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授人于渔,而不是鱼。
发表于 2007-1-18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是(不单)给人家鱼(解一时之难),不如(而是要)教人家捕鱼的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3:00: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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